景区新闻 公告通知
《方山风景区征集广告语评选办法》

一、评选原则:
本次广告语评选本着公正、公开、公平与透明为原则,认真、细致、负责的开展评选工作。

二、评选广告语奖项设置:
录用广告语(1个):奖金3000元/条;
最佳广告语(3个):奖金1000元/条;
优秀广告语(10个):奖金500元/条;
热心广告语(20个):奖金100元/条。
方山风景区调查问卷答题超过50%以上为有效问卷,方可参加广告语征集活动。问卷回收截止2011年6月30日(邮寄以邮戳为准、电子邮件以发件时间为准)。

三、评委会构成及初选:
评委会成员共计16人,由省、市、区相关专家及单位领导组成。在8月5日前,每位评委甄选出10条广告语进入第一轮评选(初选)。

四、评委会组长职责:
在8月9日的评审会上,由16位评委公选出1名评委作为本次评委会组长,负责监督评选全程的公正、公开、公平与透明。全体评委分为2组,自由组合,每组8人。在评审过程中,如产生意见不统一,评委会组长拥有最终裁决权。

五、第二轮评选(获奖入围广告语):
从第一轮初选广告语中由各组讨论各选出30条广告语,共筛选出60条(如双选则小于60条)广告语进入第二轮评选,作为获奖入围广告语。(入围要求:广告语简明易懂,朗朗上口,符合方山的人文、历史、地理、文化特色)。

六、第三轮评选(现场打分):
对入围广告语进行打分,取总分最高者为录用广告语;依次排之,取第2至第4为最佳广告语(3个);第5至第14为优秀广告语(10个);第15至第34为热心广告语(20个)。

七、计分规则:以10分为最高分,由非评委会人员担任记分汇总人员,现场汇总,现场制表,现场复印。

八、本次评选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活动举办方南京江宁科学园管理委员会与南京方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所有。


南京江宁科学园管理委员会   

南京方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筹)

二〇一一年八月九日




025-52713110